电气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2020年10月26日 16:24


实验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培养合格人才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科学思维方法、观察现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特制定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一、检查监控机构

1、检查领导小组

 长:孙丽颖

副组长:吴  

 员:各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检查监控办法的制定、修改,及时组织对实验环节的检查监控。

2)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检查监控办法,与组长一起组织检查监控的实施。组长不能参加检查时,由副组长代为负责组织检查监控。

3)成员:按照检查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分工负责所检查的内容,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监控内容和评价标准

(一)实验教学计划和大纲

1、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各专业教研室制定,经学院审定后上报教务处。制定原则与要求与专业培养计划相一致。

2、独立性较强且学时较多的实验课可单独设课,每16学时实验课计1学分,最小学分单位0.5学分。

3、培养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应有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规定本门课程应开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学时、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和考核方式等内容。

4实验项目名称应规范,同一内容的实验不能出现不同的实验项目名称。教学实验项目一般按2学时为最小基本单位。

5、实验教学应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取消实验或增开新的实验应由教研室或实验室在开学初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6、基础课和覆盖面大的技术基础课实验(如电工电路、模电数电、单片机技术等)必须开出占计划总学时30% 以上的设计型和(或)综合型实验。其余课程亦应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开出一定数量的设计型、综合型实验。  

(二)实验教学过程

 1、每学期学院根据教学计划下达下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书,各教研室应于期末前具体落实。

2、实验中心、各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本单位本学期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中的详细安排(包括专业班级、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学时数及教学进度等)汇总后报主管院长。

3实验室应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准备和按时开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质量。4、所有实验均应编写实验指导书及其配套教学资料,单独设实验课的应编写实验教材,并在开课前提供给学生,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

5不独立设课的实验所属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实验教学过程。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数与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数之比应大于3

6、实验室要加强管理,及时维修仪器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7、实验设备应保证:基础课应达到1人一组;技术基础课(含专业基础课)应达到1~2人一组(特殊设备除外);专业课应达到开出实验的基本要求,原则上每组人数不应超过8人。

8、实验指导人员配备:各类实验课15~18人(半个班)配一名指导人员,特殊情况一名指导人员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应超过30人。

9、学生要听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肃认真地进行实验,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

10、学院、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要经常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分析,改进和推动实验教学工作。    

(三)实验指导人员
      1、资格

1)实验主讲人员应由讲师或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2)实验指导人员可由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可作为实验辅助指导人员参加实验指导工作。

3)首次上岗主讲或指导实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试讲和试做,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责
     1  课:  

①实验中心(实验室)、教研室必须认真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备课;指导教师必须亲自对所有开出的实验项目进行实做,测量完整的数据,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并认真写出实验教案。

②实验课开课前,实验中心(实验室)、教研室应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检查。凡没有完整实验教案或备课状况不好者,一概不得任课。

③新任课的教师必须指定教师辅导,并认真对各实验项目反复操作、演练,写出教案并进行调试。正式上课前,实验中心(实验室)、教研室应采取适当方式对他们的备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任课。

2  课:  

①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提前至少15分钟到岗,作好实验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学时数上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下课。

②上课时要坚守岗位,认真辅导学生进行实验研究,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批改实验报告或从事其它事情。

③教师要注意自身的言传身教作用。应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注意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学生在实验课堂上的主要表现应有一定记录。   ④学生实验完毕,教师应认真检查实验数据、实验结果。达到要求后,教师应在实验报告原始数据上签字,并要求学生整理好实验装置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3)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包括教案、实验物品及仪器设备检查)。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试做。(4)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未预习者不得参加实验。(5)严密组织实验过程,实验中认真巡查学生操作情况,及时给学生以引导和启发,认真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态度和纪律情况,要求学生完成规定的实验项目,缺少实验项目者必须补做。(6)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和作业,做好实验成绩的考核和记载;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对抄袭他人者,应严肃查处。(7)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革陈旧的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和实验方法,不断提高实教学质量。

三、监控办法

1、每个学期初,组长负责制定监控计划。全体监控小组成员参与听课,每学期每门课程至少安排一次听课检查,重点课程和重点人员应加强检查。听课时2人一组,按监控标准进行纪录和打分(见附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教学文件的监控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检查,对大纲、指导书不合格进行整改。

3、听课时重点检查教师及学生的实验准备情况、教师讲解指导和学生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实验报告及批改情况。

4、期中与理论教学一起安排一次学生座谈会,反馈学生学习效果和意见。

5、实验成绩评定:实验成绩主要由平时实验完成情况(包括预习)、实验报告完成情况来确定,成绩给定应有依据,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

6、考试前实验教师上报学生实验成绩给教学干事,未完成实验和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四、检查信息反馈与处理

检查小组将实验质量评价结果反馈给系领导、相关教研室和受评教师本人。对于质量评价较好的教师系内给予表扬及奖励;对于质量评价较差的教师按责令整改、系内通报、直至取消指导教师指导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监控结果纳入聘任条件中。

五、资料存档

实验质量检查的各项检查记录,评价表,最终得分及评语由教学干事存档。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