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教学计划中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全面检验,是集中训练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必要过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教学质量的水平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建立一套规范性、可操作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体制是重要的保障。为了切实保障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秩序,加强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电气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组员: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秘书:教学干事
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管理
1、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及办法
(1)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全体教师的资格和所指导的学生数。重点检查教师的职称、学历、工程实践能力等与其所指导的学生数量搭配是否合理。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任职条件由各专业教研室进行初审,再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提交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
完成时间: 第四学年上学期16周。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查
重点审查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以及题目的实践性、科学性。与纵向及横向科研项目、学生的就业特点的结合情况。审查题目工作量是否饱满及难易程度是否适中。审查题目是否与往届和同届学生的题目雷同。题目审查工作由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题目审查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首先由指导教师自述,再由审查小组成员提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指导教师应根据题目审查小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报所在专业教研室再次审批。
提交材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
完成时间:第四学年上学期20周。
(3)毕业实习检查
检查任务书中“实习要求”部分内容是否充实合理;检查学生的实习手册。
(4)开题检查
检查开题的组织过程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检查开题报告的质量,包括学生的开题内容和教师评语。开题答辩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后的第三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于同一时间跟踪检查开题情况。对开题组织不认真的单位和开题质量较低的学生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题。
提交材料:各专业教研室开题答辩记录
完成时间: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三周。
(5)中期检查
检查学生设计进度;检查各专业教研室中期检查工作的进行情况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检查中期检查报告的质量,包括学生的自检内容和教师评语。中期检查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主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于同一时间跟踪检查。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高的学生,编入二次答辩或延期答辩候选人名单中;对精力投入不足、指导不到位的指导教师给予警告和批评;中期检查报告质量差的必须重做。
提交材料:
①二次答辩或延期答辩候选人名单。
②各专业教研室中期答辩记录。
完成时间: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十一周完成。
(6)教师指导情况检查
教师指导情况是指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期间时间与精力的投入情况和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把握情况。检查指导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认真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好检查记录(要求对每一位指导教师的考核不低于5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对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精力投入不充分,甚至指导水平不高的教师,提出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的教师终止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限制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数或取消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提交材料:检查记录。
完成时间: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前完成3~4次抽查;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至毕业设计结束完成2~3次抽查。
(7)答辩过程检查
检查各专业答辩组织与实施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作为教研室成员跟踪毕业设计答辩过程进行检查。
提交材料:
①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②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计划。
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完成时间:答辩后1天。
(8)成绩评定过程检查
检查各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评定情况;检查答辩小组给出的答辩成绩。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对论文成绩进行把关。
提交材料:
①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②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完成时间:答辩后2天。
2、整改及奖惩措施
(1)检查中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出现问题时,由“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通知相关教研室及本人,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
(2)对在毕业设计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除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处罚外,在学院内当年不能评奖、不能评优。
(3)对不能很好地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各环节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取消第二年毕业设计资格或减少其所带学生的数量。
(4)对在指导毕业设计认真负责、成绩优异的教师,“教学质量与效果”项加分10%—15%。
3、资料存档
毕业设计质量检查的各项检查记录,评价表,最终得分及评语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秘书整理后存档。
电气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