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管理规定
2020年09月14日 16:56


为增强我院大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按学校的要求在教学计划中设立了创新学分,要求学生毕业时要达到2学分的创新学分,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营造一个创新教育的环境和氛围,结合电气工程学院学科特点,特制定电气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管理规定。

  1、成立电气工程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小组

组  长:白锐

副组长:孙丽颖

组  员:郭栋、王宏利、赵越岭、陈晓英、尹伦海

秘  书:金凤

2、第七学期末或第八学期初,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统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指导教师负责申报)、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本专业学生的创新学分成绩,填写创新学分成绩单,经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秘书汇总,将本学院创新学分成绩单及背景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3、各专业严格审核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发表在省级以上正规专业刊物上,并与专业相关的非单页论文。

4、第八学期毕业设计开题通过以后,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专业文献综述报告,各专业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5、对于有些项目(独立设计新实验等)的成果,需由学院创新学分审核小组认定。

6、以上规定自2014级学生开始执行。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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