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为了加强课程设计教学,保证课程设计质量,特对课程设计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和规范。
一、 课程设计的教学文件
1、课程设计的基本教学文件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评分标准等,课程设计教学开始前必须具备齐全、规范的教学文件,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
2、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依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应体现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课程设计名称、周数与学分、开课单位;课程设计的目的和任务;课程设计基本内容;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课程设计的学时分配;课程设计说明书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
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由教研室负责制定和修订,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教学大纲要随着专业和课程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3、课程设计指导书是指导学生进行课程设计的技术性文件,课程设计必须有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应包括:课程设计的目的与作用;课程设计的任务与要求;课程设计的基本内容、课程设计的进度安排、主要参考文献、课程设计的考核方式与评分方法等。
课程设计指导书由教研室指定教师负责编写,编写的依据是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经审查合格后于设计前发给学生。
4、课程设计任务书是学生进行课程设计遵循的依据,是指导学生完成课程设计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教师必须编写并及时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题目、设计内容、设计任务、技术参数及设计要求、设计进度安排、参考资料目录等。
课程设计任务书要有针对性,指导教师应按照课程设计大纲的要求及具体题目编写具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生效。
二、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
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该门课程内容,并有一定实践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在课程设计开始前学院要按规定对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
2、每位教师的指导人数工科专业原则上不得超过20人,其它专业不得超过30人(1个班)。
3、原则上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要由讲授过该门课程的多位教师担任,不能只由主讲教师一人担任。
三、课程设计的选题
1、课程设计的选题要体现教学目标,体现对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技术进步的要求,密切结合各行业生产实际,能够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课程设计题目的选择保证工作量的要求。要避免过空、过大或过小,既要使学生工作量饱满,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又要与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实验条件相匹配,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3、课程设计题目要经过研讨和论证环节并履行审批程序。在课程设计之前,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对课程设计题目进行研讨,将确定的题目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四、课程设计的指导与考核
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要在设计开始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及时将课程设计指导书、任务书、日程安排等文件下发给学生,并向学生提出设计的具体要求。
2、在学生进行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师要每天到位指导,原则上每天指导时间不能少于3小时。
3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学生课程设计成绩考核办法,严格过程考核,严肃处理有抄袭行为的学生;要认真考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认真对学生的平时学习状况进行考核。
4、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认真批阅学生提交的设计(论文),要具体指出学生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批阅痕迹),并给出有针对性的评语。在学生进行课程设计过程中和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生反馈指导意见,除个别指导和反馈外,可以通过召开课程设计总结会的形式向学生反馈课程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让学生看到教师给出的评语和批阅意见。
五、课程设计的质量监控
1、学院要建立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监控办法,每学期依据监控办法对课程设计的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监控。监控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包括:选题质量、教学文件、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完成质量等。
2、学院监控小组要深入设计室、教室检查教师的指导情况与学生的完成情况,督促教师加大对课程设计指导工作的投入,认真完成对教师的指导工作的评价。
3、实行课程设计评估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评估。在课程设计结束后,学院要依据《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对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学校组成课程设计教学评估专家组,依据《辽宁工业大学课程设计教学评估方案》对学院的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并将得分及排名情况作为年终评选院系教学管理奖的依据之一。
电气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