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评比办法
2020年09月24日 20:50


为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范围、称号

1.学生寝室集体,授予优良学风寝室称号。

2.学生社团,授予先进学生社团称号。

3.班级,授予优良学风班级称号。

二、条件

1.优良学风寝室

(1)寝室成员勤奋好学蔚然成风,学习上互相帮助,你追我赶,总平均学习成绩在学院或同专业排在前列;

(2)寝室卫生状况好,在卫生评比中排在前列。没有因卫生受通报批评等现象。

(3)寝室纪律好,无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无违纪现象。

(4)寝室成员团结互助,与邻舍和睦相处,寝室风气文明向上,寝室文化活动健康。

(5)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学院各项集体活动。

2.先进学生社团

(1)社团活动紧密围绕学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活动有特色,成绩突出。

(2)社团成员学习成绩良好,在学校的某一方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优良学风班级

(1)班风积极向上,班级成员关心时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班级能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

(2)学风建设成绩突出,班级学习成绩在学院同年级中排在前30%或进步显著,班级所有学生平均绩点达到1.7(或1.9)以上,补考人数低于20%。

(3)基础工作扎实,各项制度健全。

(4)文明守纪,学年内班级成员无违纪现象(警告及以上处分)。

(5)班级成员团结互助,关系融洽,集体荣誉感强。

(6)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7)班级各寝室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三、名额比例

1.优良学风寝室:10%-15%。

2.先进学生社团:15%-20%。

3.优良学风班级:每学院1-3个。

四、评定时间、程序

1.评定时间:开学一个月内评定工作结束。

2.评定程序:

(1)各类先进集体在充分总结一学年工作基础上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社团直接向校团委申请);

(2)学院初评。

(3)学校审批。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